中国RoHS 2.0

中国市场监管总局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了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》,要求自2019年11月1日后出口到中国的列入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第一批)》的产品,应满足《实施安排》的要求。

合格评定的方式:

  • 自愿性认证
  • 自我声明

2019年11月1日后出口到中国并列入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第一批)》的产品,必须通过合格评定并获得新标志(如下)。

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(第一批)》的产品包括:

  1. 电冰箱
  2. 空调调节器
  3. 洗衣机
  4. 电热水器
  5. 打印机
  6. 复印机
  7. 传真机
  8. 电视机
  9. 监视器
  10. 微型计算机
  11. 移动通信手持机
  12. 电话单机

中检法国公司可以为客户提供合格评定的相关服务:

  • 法律法规解析
  • 自愿性认证
  • 申请文件审核修订
  • 测试
  • 申请进度实时跟踪
  • 培训
  • 翻译